发布虚假违法 东莞一企业被罚78万
本报讯5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被点名公示的案件共计30起。东莞一企业上榜,被处罚款78万元。
通报称,该企业名为广东东莞市蒸妙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多次发布含有“缓解疲劳、提升视力、去除黑眼圈、延缓老花眼”等内容的眼罩等商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12月,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原东莞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8万元。
记者梳理30个案例发现,其中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以及宣传具有治疗保健功效的食品相关的虚假违法广告共有16个,堪称是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灾区。
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一直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领域。据统计,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13万件,罚没金额7.58亿元。其中食品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858件,占查办广告案件总数的9.3%,同比增长23.7%,罚没金额6010万元。其中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26件,罚没金额19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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