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社会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抽查工作
《通知》称,在此期间,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限他人代办的)到就近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领取《2019年度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检查通知书》,并携带该份通知书原件、近期3个月内的门诊病历复印件、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中心进行检查。
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此次检查结果及相关诊疗资料,为上述抽查对象办理2019年度特定门诊续审。续审结果将会通过电话、邮寄或公告方式通知参保人。对续审结果有异议的,由市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复查结果重新办理2019年度特定门诊续审。
逾期未按以上规定办理抽查事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其特定门诊待遇。下一年度,参保人需要重新申报的,按新申请特定门诊待遇有关规定办理。参保人该次检查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结算。
信息时报记者 叶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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