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结果发布 13家金融单位获表彰

东莞日报 2019-05-07 11:03

本报讯近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指导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开展的2018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结束,13家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获得表彰。

评估结果显示,各金融机构能积极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注重保障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消保协会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共同维护东莞地区金融稳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据了解,2018年参加评估的金融机构共有103家,其中银行机构36家,证券机构28家,保险机构38家,支付机构1家。根据最终评估结果,13家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获通报表彰,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鸿福路证券营业部、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莞太路证券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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