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发布典型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

东莞日报 2019-04-25 11:38

本报讯在第19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2018年东莞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状况,并发布了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近年来,在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新类型案件、重大疑难案件不断涌现,案件审理难度日益加大的情况下,东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进一步树立司法在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在坚持妥善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扩大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

东莞法院一方面通过座谈会、联席会议等形式,与行政部门密切协作,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另一方面,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井喷式增长的实际情况,在确保精品审判的基础上,着重抓好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快速处理,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的意见》,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全面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节省人力资源,实现对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快速审结。

2018年,东莞两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共10211件,结案9675件,结案率94.75%。其中受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10043件,结案9555件,结案率95.14%。刑事知识产权案件168件,结案120件,结案率71.43%。与2017年相比,2018年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收案呈现了高位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同比(2606件)增加7437件,增长285.38%。刑事知识产权案件同比(107件)增加61件,增长57.00%。

在此次公布的案例中,有涉及夸大宣传被判不正当竞争,也有违反保密义务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典型案件,对企业和公民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意识有着较强的示范意义。

案例

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复制发行他人美术作品被判3年

2016年8月,东莞滔海塑胶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国,未获CCAandB,LLC(希赛恩博有限公司)授权,在东莞市凤岗镇生产、销售圣诞精灵玩偶。2017年3月20日,市第三法院经申请对吴某国侵犯著作权一案进行证据保全,在滔海公司厂房内扣押了6种颜色共2930个圣诞精灵玩偶成品,共约价值29300元。

市第三法院认为,吴某国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美术作品达2930个,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决吴某国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吴某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市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处理合法,遂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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