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南海伏季休渔的公告
一、休渔时间
从2019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二、休渔海域范围
广东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三、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含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四、休渔要求
(一)2019年伏季休渔的对象是除钓具作业以外的所有捕捞渔船(含捕捞辅助船)。
(二)休渔船舶须在船籍港休渔,因其他原因需要在省内跨市休渔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省内跨市休渔。
休渔船舶一律不得跨省、跨海区休渔。休渔期间因防风等原因需要在省内转港休渔的渔业船舶照此执行。
(三)所有免休渔业船舶须挂“南海免休”红旗,同时所有免休渔业船舶须在5月1日前必须配备AIS船位终端或北斗卫星终端,并始终保持开机状态,接受渔政部门监管。
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
举报电话:12345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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