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河长制 丰富河长制

东莞日报 2019-04-17 10:39

本报报道,4月10日,大朗镇委副书记、镇长张拔海一行来到梅塘水沙步段和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开展“河湖保洁”及“洁净城市”活动。

从2018年9月起,每月的10日被定为全市“河湖保洁日”,动员各级河长和志愿者积极开展河湖保洁工作。实施几个月以来,每个月的这一天,各级河长带领志愿者下到河道湖泊,集中清理水面及其岸边的垃圾。“河湖保洁日”是丰富河长制的一项举措,更是动员市民参与河湖治理、保持河湖清洁并防治污染的常态化机制。

河长制的出台和实施,让每条河每个湖的污染防治有了专人负责,通过落实到人,特别是落实到河流地域主管一方的领导身上,健全了每条河流和每个湖泊的污染防治机制,让每条河和每个湖都纳入到网格化监护机制。而“河湖保洁日”的设立,除了保证河流湖泊得到定期清洁外,更是动员志愿者参与污染防治、促进市民养成不乱弃垃圾于河流湖泊良好习惯的新机制。从观察的事实看,河道湖泊确实有垃圾漂浮、岸边垃圾堆弃难题,且有些垃圾堆长期得不到处理,甚至形成破窗效应,被居民和行人当成垃圾堆放场,随意丢弃垃圾,垃圾越堆越高。坚持每个月的10日“河湖保洁日”,各级河长带领志愿者定期清理垃圾,让垃圾不能长期放置于河道湖泊,改变市民的习惯,长期坚持下去,就可以阻止破窗效应扩散,进而达到防治污染的效果。

更重要的是,“河湖保洁日”进一步丰富了河长制的工作格式。每个月的“河湖保洁日”,河长们都要到河道湖泊去,让河长们巡察所负责的河道湖泊,发现新的污染源,采取措施治理新的污染源,河长制真实地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是河长制设计的原创价值,在持续坚持的情况下,久久为功,达到河道湖泊旧污染得到治理,新污染无法形成的效果。

让我们欣喜的是,自去年以来,大朗镇全力以赴推动河长制工作,创新河长制工作格式。首先,引进互联网工具,明确由各相关村(社区)“智网工程”网格员担任义务监督员,充分利用“智网东莞”大数据平台定期开展巡河护河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巡河2次,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实现河道湖泊的日常监护。其次,组织和动员志愿者参与河道湖泊的防治,去年3月成立了护河志愿服务队,并公开招募了15名民间河长,实现全镇河湖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市民公共参与的渠道。在近日通报的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2018年度考评结果中,大朗河长有效解决问题数量在全市排名前列。

创新河长制,丰富河长制,才能放大河长制的价值,让河道湖泊清洁常在,造福于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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