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改造片区统筹规划图纳入规划一张图进行管控

广州日报 2019-04-16 04:15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蒋幸端)昨天上午,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对城市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编制等提出统一命名规则,同时提出,除更新方向为工业或仓储用途的,更新单元均要求无偿移交公共设施用地或其他指定类型用地。

规定统一命名规则

《工作指引》提出,更新单元是指在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划定具有一定面积、相对成片的改造区域,作为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监管的基本单位。

更新单元应统一以“××镇/街道/园区+××社区/村+××(特征词,原则上不超过5个字符)+××(功能类型,包括传统产业类、新型产业类、产城融合类、居住类、商住类、综合类、公益类)+更新单元”的格式进行命名。更新单元名称中不应出现“改造”“项目”或“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号等文字表述。

此外,为推进连片更新改造,允许多个更新单元合并形成一个大型的改造片区,进行整体谋划和统筹安排。若涉及多个更新单元合并形成一个大型改造片区的,在更新单元划定方案中必须包含“大型改造片区统筹”这项内容。

在编制过程中,应说明片区的区位、规模及现状情况;提出片区的总体发展定位,形成用地模拟方案,说明各单元的建筑量、实施时序和人口容量等。同时,还应说明片区的功能定位,各单元的实施安排时序和地块规划用途、建筑量及人口规模;以及主要公共设施的统筹等,形成大型改造片区统筹规划图,纳入规划一张图进行管控。

无偿移交公共设施用地

此外,《工作指引》还在公共配套设施上提出要求,除更新方向为工业(不包含新型产业用地和产业转型升级基地)或仓储用途的,更新单元均要求无偿移交公共设施用地或其他指定类型用地。

需无偿移交集中的设施或用地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有高中、初中和小学,大型的文体设施,社区中心,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及社区体育公园、文化设施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养老机构等。

其中教育设施应根据规划新增人口进行评估,如有缺口的,需明确解决方案,可由改造主体自行配套或由属地政府统筹配套。同时教育设施规划遵循以下原则,幼儿园应由改造主体自行配套,高中可在镇域统筹;规划新增人口的小学、初中学位需求规模超过6班的,在更新单元划定阶段需提供初步的解决方案;更新单元(或大型改造片区)规划总人口大于等于2万人的,原则上应在更新单元(或大型改造片区)内自行配套解决小学、初中;有条件的更新单元,高中学位需求宜在更新单元(或大型改造片区)内统筹解决;在更新单元(或大型改造片区)内统筹解决学位配套的,更新单元(或大型改造片区)范围外,为原控规规划居住人口配套的学校资源可以相应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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