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过会,全程通行” 东莞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审批新政发布,城市更新再提速

羊城地方 2019-04-11 10:44

东莞将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摄

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4月10日,记者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下称审批细则)已于近日印发实施。审批细则显示,对于城市更新项目,东莞将整合全流程审批事项,前期研究报告、改造方案、征地报批方案、收储方案、收地方案、供地方案等打包形成“1+N”总体实施方案,实行“一次过会,全程通行”。

打通全流程实行“一次过会”

成立城市更新局,高水平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写入2019年东莞市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东莞从体制、机制、资金等方面,超力度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更是在多个重要场合表示,要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

4月10日,审批细则的推出恰恰呼应上述决心。审批细则显示,对于城市更新项目,东莞将整合全流程审批事项,前期研究报告、改造方案、征地报批方案、收储方案、收地方案、供地方案等打包形成“1+N”总体实施方案,实行“一次过会,全程通行”。公开资料显示,今年,东莞将大力推进30个重点更新单元建设,力争拉动固投400亿元以上。

记者了解到,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化,东莞规划、国土合并为市自然资源局,打通了用地规划、征地、收地、供地等环节,使城市更新项目全流程审批成为可能。据悉,所谓“‘1+N’总体实施方案”(下称“1+N”方案)包括一份请示和原更新单元(项目)审批涉及前期研究报告、改造方案、征地报批方案、收储方案、收地方案、供地方案等若干份方案(报告)构成。因此,审批新政实施意味着“1+N”方案一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其包含的若干份方案(报告)也同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打包”审批需符合五大要求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城市更新项目都可以办理“1+N”方案审批。根据审批细则,办理“打包”审批的更新单元(项目)拆除用地面积占比应大于50%,还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等五方面的要求。审批细则还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城乡规划为生态绿地等用地,因规划边界、产权边界等而纳入更新单元(项目)范围的,不能纳入拆除重建范围;地上已有建筑物的,可纳入拆除范围(拆除复耕、复绿)、整治活化或现状保留范围。

记者了解到,“1+N”方案一经市自然资源局受理后,市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反馈市自然资源局。然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会议进行集中反馈,讨论修改。其后进行专家评审,并同步开展30个自然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土地审批委员会(城市更新联席工作小组)和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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