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开始申报 最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本报讯昨日,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布了2019年东莞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开始申报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赶紧申请,市财政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经营者可到镇街农业部门申报,市镇两级农业部门将依规核查,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东莞市家庭农场认定及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若评为市级家庭农场或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将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技术服务、金融信贷等多方面得到支持优惠,并且,还会得到财政奖励。凡经认定的“东莞市家庭农场”,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被评为“东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由市财政追加5万元奖励。根据《东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如果被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单位,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若被评为省级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据统计,截至2018年,东莞市共认定67家市级家庭农场,认定11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链接》》
申报条件
根据《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东莞市家庭农场认定及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家庭农场经营者除了要合法合规经营外,农场还要以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为主,且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其中,从事种植业或种养结合的,原则上经营面积30亩以上(含30亩),土地租期5年以上(含5年);从事纯水产养殖的,原则上经营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土地租期5年以上(含5年)。
根据《东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申报示范合作社的条件包括无质量安全事故、产品质量可追溯等。
新闻推荐
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来场民俗文化之旅 品莞香逛古村 体验500年历史茶园游会
南社古村牙香街本版图片均由东莞时报记者陈栋摄沉香博物馆五一假期就要来了,你想好去哪儿玩了吗?不如沿着我们今天探访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