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8、09、10、11地块图则一般调整的批前公示

东莞日报 2019-04-08 10:50

2019年3月,我镇完成了凤岗镇天堂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8、9、10、11地块一般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范围位于凤岗镇最西端天堂围片区,西与深圳市观澜镇接壤,涉及《凤岗镇天堂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8、09、10、11地块,调整范围面积约为86.55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调整。

1、控规边界调整:已批天堂围片区控规边界与镇行政边界存在不符。本次调整结合改造单元范围,并依照镇界对控规边界范围进行修正。

2、用地调整:以兴旺路为中轴线,东侧布局产业组团,西侧布局城市配套区,构建产城联动的综合体。

3、道路调整:预留多条与深圳对外衔接的道路,内部打通规划五路、建设路两条次干道,理顺并增加支路网密度,优化内部交通微循环。

4、公共设施调整:结合片区产城融合的特点,公共设施类型主要以生活配套设施为主,优先布局教育、公共绿地、体育等设施。

5、生态控制线修正:进一步理顺生态控制线与行政边界的问题,本次提出对生态控制线进行修正。

三、公示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4月19日。

四、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8、9、10、11地块一般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凤岗镇城市展览馆。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http://land.dg.gov.cn);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fgghs19@163.com;

(四)将意见表传真到“东莞市凤岗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690),信封表面需注明“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8、9、10、11地块图则一般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凤岗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771812。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莞城街道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凤岗镇政府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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