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安装“路长制”公示牌

东莞时报 2019-04-04 11:13

东莞时报讯为明晰管养责任,创新管理举措,清溪镇在“16+2”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区推行“路长制+管养公司”的工作措施。目前在清凤路安装的“路长制+管养公司”公示牌就是通过公示的形式,将该路段的路长、副路长具体联系方式以及管养公司的监督电话公诸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问题。

记者从清溪镇精管办了解到,接下来将逐渐在清溪镇“16+2”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区内树立“路长制+管养公司”公示牌,以此加强群众参与示范区创建的积极性,接受群众监督,完善道路管养措施,提升道路管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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