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警方通报“团贷网”案最新进展 报案数超15万宗 成立处置指挥部

南方日报 2019-03-31 10:38

南方日报讯(记者/何建文)3月30日晚,东莞市公安局通报,对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团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办以来,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全力追赃挽损,尽最大努力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此前,公安部门已开设4种报案渠道,供投资人有序办理报案登记。截至3月30日中午12时,各渠道共接到报案数超过15.47万宗,专案统一咨询电话共提供案件咨询超过3.38万次。希望广大投资人继续通过报案登记等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共同推进该案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东莞市专门成立了“团贷网”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处置指挥部,全力开展侦办打击、资产处置等工作。多部门同期积极介入,涉案资金资产的核实及平台借款的催收等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相关部门将全面甄别所有借款人和借款数,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的违法行为,最大程度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就在3月28日,东莞市公安局通报,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于3月27日主动向东莞市公安局投案。

警方表示,东莞市公安局将依法加大侦办力度,加快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请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通报称,案件进展情况将依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方式一,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方式二,登录“公安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http://ecidcwc.mps.gov.cn/port/index进行网上登记。方式三,将报案材料邮寄至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团贷网”专案组,并注明“团贷网平台报案材料”(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3号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邮政编码:523008)。

3月29日凌晨,东莞市公安局再次对团贷网案件进行通报。现公安机关在原有三种报案方式的基础上,新增如下报案方式:东莞市公安局已于3月28日晚在“东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报案登记平台。投资人可在手机上关注“东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左下方“业务办理”菜单栏,选择“经侦业务”进行网上报案登记。因网上报案登记人员较多,建议投资人错峰进行报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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