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14.2%,人口结构已进入老龄化阶段 居家养老新规!重度失能者月享720元养老服务

羊城地方 2019-03-29 11:21

老人试用新安装的助力扶手,高兴得乐开花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谢颖

东莞的居家养老未来怎么走?近日,《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3月28日上午,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市民政局联合召开“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新规”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办法》明晰了东莞居家养老将改变过去以家政服务为主的单一服务模式,明确提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服务项目,而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者能月享720元标准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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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居家养老内容

发布会上,东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江介绍了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她指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2.97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4.2%,人口结构已进入老龄化阶段。

东莞市民政局重点解读了今年2月20日出台的《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对解决制约东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些瓶颈性问题提出了突破性举措。如明确了承接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办法》明确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应具备的九个方面准入条件,鼓励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

同时,还大大丰富了居家养老的内容,《办法》改变过去以家政服务为主的单一服务模式,明确提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服务项目。同时,鼓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临终关怀、医疗保健、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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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服务资助对象

服务对象范围也进行了拓宽,明确将服务供给对象由“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老年人”拓宽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明确将服务资助对象由原来的7类优化拓宽至10类,并将能力完好的户籍老年人纳入资助范围。

取消了原来的“六等以上伤残军人”的资助对象,新增“夫妻双方同住且均年满80周岁,无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和照顾;又或者与残疾子女同住的老人”“符合计生条件家庭的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的失独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85周岁的独生子女夫妻和农村纯二女户夫妻”“夫妻双方同住,且年满70周岁,无子女或一方身患一、二级残疾的70周岁以上老人”等4类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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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资助标准提升

记者看到,在服务资助标准上,明确将原来的“无偿、低偿”的资助标准分类方式更改为依据“能力评估等级”来确定资助标准。目前,优化提升为根据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的按照72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中度失能的按照48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按照36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此次《办法》中还建立了服务监管机制,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由服务购买方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该服务机构在两年内不得参与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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