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引进2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最高给予500万元创业启动与奖励经费
东莞将引进第九批共2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5日,东莞市人社局发布了《东莞市面向海内外引进第九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从即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进行申报;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最高可获500万元创业启动与奖励经费。
据介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东莞将面向海内外引进20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即日起至5月24日可在线申报: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login2.jsp),或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lzyj.dg.gov.cn/)链接进入系统,分别注册个人账号及单位帐号。并以个人帐号登陆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据悉,截至目前,东莞已引进八批共9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产业分布涵盖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资源环境、节能与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市财政累计投入项目启动资助资金和奖励资金超过1亿元。已验收的项目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05项、实用新型专利45件、PCT专利5件,获得软件著作权60项,发表论文50篇。
扶持政策
《公告》称,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后给予以下资助和扶持:
(一)创新启动资金。对东莞市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扶持,其中在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后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二)创业启动资金。对东莞市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三)创新奖励资金。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奖励经费。
(四)创业奖励资金。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信息时报记者 叶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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