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首聘评查员为案件“纠错”在全省率先设立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发现瑕疵、问题案件将依职权启动再审

南方都市报 2019-03-20 06:23

[摘要]在全省率先设立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发现瑕疵、问题案件将依职权启动再审

3月1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聘任10名第三方专业评查员,正式启动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南都记者从东莞中院获悉,这创新举措在广东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按照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东莞中院设立了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根据案件类型,评查委员会分设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个评查工作组,每组有若干名评查委员。此举可以拓宽社会监督方式,标志着在全市法院系统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

据介绍,其中8名评查委员均是东莞法律研究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评查委员从政治素质过硬、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选任,包括立法工作者、法律学者、执业律师等,法院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评查委员。评查委员的产生有着严格的程序。首先由东莞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机关及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等组织推荐,然后由东莞中院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东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指出,建立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开展评查,目的不是“评优”,而是“纠错”———及时发现生效案件中存在的瑕疵或问题,全面客观反映全市法院生效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

陈超表示,邀请专业人士开展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能够让法院的社会监督有内容、有作用、有权威。具体来说,就是能借助他们的“火眼金睛”,“扫描”案件审理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各环节内容,及时发现法院生效案件特别是当事人持续信访、投诉等重点案件存在的瑕疵或问题。

南都记者了解到,案件评查结果划分为合格、瑕疵和问题三个等次。对于评查中发现的瑕疵、问题案件,要求分析检查出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并立即进行整改。此外,东莞中院规定,评查中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评查中被评为问题等次的案件,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审查程序,对案件进行审查。经再审审查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可能有错的,转交检察机关抗诉审查。

采写:南都记者刘辉龙

实习生刘美婷

通讯员王创辉

新闻推荐

哇!漂亮东莞举办研讨会,集中展出165件“伊万里”风格瓷器

东莞举办研讨会,集中展出165件“伊万里”风格瓷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