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消费维权数据发布 电商沦为投诉重灾区

东莞日报 2019-03-14 10:43

本报讯昨日,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下称“市消委会”)召开了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市消委会共处理投诉28007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1.04%,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642.07万元。其中,电商沦为投诉重灾区,网络投诉共有18868件,占总投诉比重67.36%。

去年网络购物投诉共有18868件

据统计,2018年市消委会共处理来电、来访、来信及各类转办件消费投诉28007件,比2017年同期增长41.0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42.07万元。

随着消费者消费方式的转变,网络购物已成为生活常态,电商沦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2018年网络购物投诉共有18868件,占投诉处理总量的67.36%。其中,虚假宣传问题的投诉量已从2017年的第二位跃居为第一位,占总投诉量的一半以上,主要是网购虚假宣传产品性能或功效、虚构科研成果、引用极限语等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情形。

按投诉类别分析,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和交通工具等商品类投诉共有22948件,占总投诉量的81.94%;美容美发、餐饮住宿、装饰装修等服务类投诉2612件,占总投诉量的9.33%;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投诉2447件,占总投诉量的8.73%。

按投诉性质分析,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分别为15602件、4608件、3022件,占投诉总量的55.71%、16.45%和10.79%。

此外,预付款消费投诉问题突出,已经成为当前消费者投诉与权益保护的重点。主要涉及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汽车美容等领域。

今年将继续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据了解,去年全市共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23家,撤销13家,实有601家,其中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34家,实现了东莞市33个镇街(园区)的全覆盖,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消费维权渠道。

市消委会主任李丽坚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进一步拓宽消费维权途径。继续在行业协会、企业网点、规模超市、市场、商场、网络平台等重要领域和消费场所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进一步推行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化解消费争议的窗口作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

记者了解到,“3·15”前后,市消委会将依据《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以去年消费投诉集中且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消费领域为重点,包括汽车、美容、通讯、电子商务等行业企业,针对预付款消费、未成年游戏消费、捆绑消费等棘手问题,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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