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约104公顷土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信息时报 2019-03-08 02:16

近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公布了《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据悉,正中创新综合体项目、欧菲光电影像产业项目等部分项目建设需使用长安镇部分有条件建设区,因此,长安镇103.9466公顷土地须调整规划用途,由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全部修改为城乡建设用地。

据介绍,因长安镇内经济社会建设形势的变化,正中创新综合体项目、欧菲光电影像产业项目、东莞长安新河工程项目、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含磨碟河大桥)项目、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北路工程等项目建设需使用长安镇部分有条件建设区。为保障相关产业用地需求,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长安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正中创新综合体项目、欧菲光电影像产业项目、东莞长安新河工程项目、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含磨碟河大桥〕项目、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北路工程项目)》,且已于2019年2月19日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东自然资函〔2019〕406号)。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方案调入地块总面积103.9466公顷,位于虎门港长安港区、长安镇乌沙社区、沙头社区、上沙社区、厦岗社区,调整后规划用途由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全部修改为城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管制区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总面积103.9466公顷,分别位于虎门港长安港区、长安镇沙头社区、上沙社区,调整后规划用途由城乡建设用地修改为现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建设用地管制区则全部由允许建设区修改为有条件建设区。

据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批准后,长安镇各项主要调控指标均无变化。

信息时报记者 叶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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