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操纵市场价格最高罚款100万元

南方日报 2018-06-05 07:36

南方日报讯(记者/郭文君)记者4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东莞市从上月起放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机动车检验机构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同时,市发改局明确,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如果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可能会面临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由机动车检验机构根据检验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市发改局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以各种名义或市场优势地位,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强制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如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

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视情节轻重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视情节轻重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视情节轻重可以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视情节轻重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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