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讲进凤凰 促进《条例》落实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潮州日报 2021-05-26 11:03

本报讯(记者詹妙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组织到凤凰镇开展《条例》宣讲活动,提高凤凰山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活动中,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地解读了《条例》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环境保护遵循原则、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环境保护规划制订、综合治理措施、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使该镇的综合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茶叶行业协会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保护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当好保护凤凰山生态环境的实践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凤凰镇福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少锋表示:“我们将发动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开展多形式宣传、常态化巡山,干群合力、共同保护凤凰山的水源、山林、茶园。”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希望,凤凰镇村(社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认真履职,把《条例》落实到位,并动员全镇群众加入凤凰山区域生态保护工作中,切实保护凤凰山的原生态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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