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布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实行摇号录取
本报讯(记者郭博文)近日,市教育局印发《潮州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实行摇号录取。
在本次印发的《意见》中,共分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保障不同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和严格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等六大部分。其中,在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方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招生计划和区域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均属违规行为,不能成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依据。
此外,《意见》指出,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县(区)域内人口分布、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等情况,做好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各学校的服务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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