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 “零距离”化解群众纠纷

南方日报 2021-04-01 06:47

潮安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村里,“零距离”解决百姓纠纷。

近日,潮安法院巡回审判车首次开进了潮安区凤塘镇淇园村委会,将审判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零距离”化解一宗买卖合同纠纷。

2016年12月,被告谢某璇向原告汪某民购买新鲜鸡蛋并由原告汪某民将货物运送至被告谢某璇门店,双方约定以货到付款方式付清货款。但被告谢某璇因资金短缺,并没有按照原先口头约定的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后原告汪某民上门索要货款,与被告谢某璇签订欠款承诺协议,还款期限延至2020年12月31日止,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货款利息计算支付。到期后,被告谢某璇仍以“没钱”“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支付该笔欠款。

2021年2月份,原告汪某民见讨回欠款无望,遂向潮安区人民法院古巷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其欠款4.9万元,并承担该货款付欠时间段银行贷款利率利息。

因当事人居住地距离法庭较远,为更好地查明事实、解决纠纷,方便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承办法官决定启用巡回审判模式,将审判法庭“移”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门口。

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到达庭审现场后,迅速做好固定审判车、布置审判席、调试电脑设备等一系列庭前准备工作,确保庭审顺利进行。众多村民纷纷赶来旁听庭审。

承办法官通过“零距离”“面对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后,为双方之间的经济运营提出切实可行的周转建议,让双方当事人理解、体谅对方的困难,消除彼此之间存在的隔阂,帮助双方更好地恢复正常的生活经营。在符合双方当事人的预期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接受了巡回法庭的调解建议,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还清货款49000元,原告汪某民同意放弃利息请求,案件得以高效圆满审结。

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十分满意案件调解结果。凤塘镇党委领导对潮安法院的巡回审判工作模式及法官的调解技巧给予高度赞许。

近年来,潮安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车机动灵活、方便快捷的优势,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乡镇集市、边远山区等地,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古巷人民法庭已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开展庭审活动共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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