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新规出台后效果明显 近50天新开办商事主体达4606家

潮州日报 2021-03-30 11:18

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进门办事的群众络绎不绝。 本报记者 梁佳涛 摄

本报讯(记者梁佳涛)“时间缩短了、手续便捷了、费用节省了,现在开办企业真的方便多了。”刚办好企业开办手续的市民谢梓镇如是说。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月8日潮州市出台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新规后,截至昨天已有4606家商事主体成功开办,比去年同期增加约1100家,政务服务效能和企业开办便利度大大提升。

走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宽敞明亮、秩序井然,各项政务服务的综合窗口、填写区、自助办理区布局合理,进门办事的群众络绎不绝。在办事大厅,记者遇到前来办理企业开办手续的市民谢梓镇,他打算开办一家主要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现在开办企业,无需出具相关场地证明,只需填写申请表、承诺书,而且这两张表格还可以事先在网上填写,这一点非常方便。”谢梓镇还表示,目前开办企业速度提升了不少,只需来一趟就可以办完所有流程,企业公章的相关费用也降低了。

市市场监管局政务科副科长陈志强告诉记者,目前开办企业所享受到的便捷程序,都得益于2月8日潮州市出台《潮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修订)》,通过全面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最大限度降低准入门槛。“比如此次重点实施的自主承诺申报制度,规定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前置审批等若干情形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外,其他情形申报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原则上实行自主承诺申报制度,只需提交承诺书、申报表即可登记。”陈志强说。

本次新规的另一个重点是取消了“住改商”。住宅无需“住改商”即可办理商事登记,但不得从事餐饮、娱乐、洗浴等行业。不过,为贯彻落实潮州古城提升行动计划,新规允许在古城区域住宅从事旅游餐饮业。“商事主体将古城区域住宅作为旅游餐饮业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且不得有影响环境卫生、扰民、危及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为。”陈志强说。

据介绍,新规还推行了“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两项措施。即:多个商事主体可以共用同一地址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在潮州市属同一登记机关辖区的商事主体可以登记多个经营场所。

此外,围绕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该局还联合发改、公安、财政、人社、税务、政数等部门制订实施《潮州市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工作实施方案》,将企业平均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重点优化企业设立登记服务,企业设立登记平均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和申领发票并行办理,平均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落实财政资金对开办企业刻制公章予以补助,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低开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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