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一男子暴力袭警被刑拘

潮州日报 2021-03-26 11:15

本报讯近日,饶平县黄冈镇一男子因暴力袭击交警执勤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当前,“交通安全整治年”行动正如火如荼全面铺开,饶平交警部门全警动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2021年3月23日上午9时许,饶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冈中队在黄冈镇汕汾路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且无携带合法证件,该中队随即对驾驶人蔡某昂进行安全劝导,并要求他携带相关证件到中队接受处理。蔡某昂随后对现场执勤人员进行长时间的辱骂,并出手殴打执勤人员,致三名执勤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交警大队黄冈中队随即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昂实施控制,并移交城北派出所处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蔡某昂对其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执勤人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蔡某昂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袭警罪”正式入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面对民警执法时要积极配合,切勿以身试法,否则有可能锒铛入狱。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行为,饶平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手软。

(李欢欢饶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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