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任性过街”,小心被罚! 三月以来市交警部门查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一千二百多宗
□文本报记者詹妙蓉
□图本报记者庄园
交通整治齐行动
“行人乱闯行会被罚款。”近日,一张由交警部门开具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罚单引发潮州市不少网友的关注,处罚原因为“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那么,行人哪些交通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交通违法如何取证识别?处罚标准又是什么?对此,记者采访了潮州市交警部门。
记者走访:
行人“任性过街”现象频现
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区发现,一些行人在红绿灯路口不顾自身安全,乱闯机动车道。
在潮枫路与永护路的红绿灯路口,此时人行横道上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红灯,一名中年妇女见状,并未停下脚步,而是直接走到机动车道上,在等待红绿灯的车辆之间穿梭通行。在潮州大道与枫春路交界路口,一名中年男子带着一名幼童经过安全岛,当时人行横道上的红色信号灯刚刚亮起,他环顾四周发现没有机动车经过,便闯红灯快速通过,看起来险象环生。在环城西路与开元路交界处,记者看到,有的行人过马路时没有行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机动车道上,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抢道。在枫春路市人民广场路段,记者看到,有的行人横跨隔离护栏,从车流中横穿马路;有的市民骑着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逆行,与过往车辆擦肩而过。
走访中,记者发现行人乱闯行的现象不在少数,其中以中老年人为主。市民李女士说:“经常看到中老年人闯红灯,距离绿灯亮起只剩下几秒,他们也不愿意等待。”市民吕女士说:“有些老年人还带着孩子,一起乱闯机动车道过马路。他们并不顾及是否有车辆通过,而是自顾自地走路,特别危险。”
重拳整治:
3月以来查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258宗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驾车闯红灯将依法被罚款、记分,行人乱闯行和车辆一样会对交通秩序造成干扰,存在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统计数据显示,3月以来,交警部门查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258宗。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而不靠路边行走的、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行人跨道隔离设施的。
潮州交警对行人交通违法的取证,主要依靠交警现场执勤及“电子警察”设备抓拍。交警现场执法时,一旦遇到行人交通违法,将使用移动警务终端进行取证,对行人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出处罚。“电子警察”抓拍处罚时,将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确定相关信息,通过电话、短信或者12123平台,将违法信息告知行人。交通违法者应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缴纳罚款,或者到交警部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交警部门: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教育更重要
“处罚不是目的。”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大队副大队长陈家彬表示,“潮州对行人的处罚,并非近期才有,此前也有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人进行处罚。潮州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人罚款10元,主要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希望能够让广大市民增强出行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采访中,不少市民对交警部门规范行人道路行为表示支持。市民吴先生说:“有时候看到行人在机动车道上乱闯行,很容易发生交通意外。机动车驾驶员在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行人也要自觉按道通行,不能乱闯乱走,给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造成干扰。”市民黄女士认为:“交警部门给行人开罚单,这看似是在处罚,其实是敦促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对公共安全负责。”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加强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交警部门提醒,行人应按照交通标识或信号灯指示过马路,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请自觉做到车辆不乱停,非机动车不逆行、不闯红灯,行人走斑马线、不闯红灯,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做文明人。
■链接
法律对行人通行有哪些规定?
行人在道路上必须遵守那些交通规则?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通行有明确规定。
其中,第六十一条指出,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明确,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根据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在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评论
行人“守规矩”城市才更安全有序
景云
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不走斑马线……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实则给交通安全埋下了大隐患。近来,潮州市交警部门加强对行人的交通违法整治,不到一个月时间,查处行人交通违法超1200起。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整治行人交通违法既是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的需要,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这份数据的背后,体现出来的是潮州市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的决心,也从侧面反映出行人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的淡薄。
一直以来,有些人出现一种错误观念,认为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秩序影响不大,甚至不值一提。但近年来,在强调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同时,全国多地陆续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教育、惩罚等措施。
正如受访交警人员所言,“罚款并不是目的,安全教育更为重要。”希望借此引导市民增强出行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市民重拾规则意识、保证出行安全才是追求。文明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整治行人交通违法,并非单靠交通部门一己之力。保障道路环境畅通,除了需要交通法规制约、交通设施完善,也离不开交通参与者的自律,需要人们自觉遵守与维护交通法规,时刻用规则意识约束自己的行为。多礼让、讲秩序,做到心中有别人、心中有规则;遵守交通规则,既是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保护。
文明交通需要每一位市民从自身做起,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只有遵守交规、互谅互让、各行其道,道路才能多一分畅通,群众才能多一分平安,城市才能多一分文明。
■他山之石
行人交通违法被纳入征信系统
记者查询发现,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南京市、山东省聊城市近年来纷纷“出招”规范行人行为。
浙江省温州市实施《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按条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被列为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违者将处以警告或10元罚款。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温州交警会依据情节轻重分别对行人处以口头教育、警告、罚款,后两项将被录入系统。警告被录入系统后,将作为下次处罚的依据;罚款则现场开出罚单。
江苏南京市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启动监控抓拍。依靠人脸识别技术,违法人被抓拍后将收到提示短信,明确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时间、地点等信息,并要求两日内到现场教育体验亭接受处理。如非机动车、行人一年内多次违法且未及时处理,将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山东省聊城市启动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程序。这意味着,在山东聊城,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纳入征信系统。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对于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行政非诉执行程序。进入程序后,人民法院将进行立案、通知当事人、裁定。对裁定后仍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人民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纳入征信系统。同时,新闻媒体将配合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加大曝光力度,广泛通过电视、手机微信、网络直播、户外大屏等媒介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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