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防办:地下人防车位只供租用 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本报讯(记者郭博文)日前,记者从市人防办了解到,并非所有住宅小区的车位都能办理产权登记,地下车库的人防车位只供租用不能进行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都要按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掩蔽人员和物资储备的防空地下室。现在大部分高层住宅小区内都建有地下人防车位。据市人防办的工作人员介绍,在保障战备效益的前提下,人防工程在和平时期加以开发利用,为社会服务,尽可能提供较高的社会效益,利用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停车库,促进人防工程建设的滚动发展和城市的经济建设。同时,人防工程基本目标是战备目标,秉承“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投资主体可将位于人防工程内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相关个人和机构,国家战时可强制征用。这类人防车位都不能进行产权登记和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只供租用。
记者还了解到,人防车位是指位于人防工程内的停车位,一般与普通车位在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从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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