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人为何称亲家为“对手”

潮州日报 2021-02-12 11:09

自古以来,“对手”一词,其义不外三个范围:

一是指竞赛或斗争的对方。如《旧唐书·宣宗纪》:“日本国王子入朝。王子善棋,帝令待诏顾师言与之对手。”又如夏丐尊、叶圣陶《文心》十六:“一种书体有一种格式……写一封信、对手和自己的名号都有一定的地位。”

二是指势均力敌的人。如《三国演义》第九十四回:“(孟)达非司马懿对手,必被所擒。”清·赵翼《[~公式~]馀丛考·对手》:“凡相角技艺,彼此均者曰对手。”

三是指对弈、交锋。如宋·陶谷《清异录·器具·方亭侯》:“(唐)明皇因对宁王问:"卿近日棋神威力何如?"王奏:"臣凭托陛下圣神,庶或可取。"上喜,呼将方亭侯来(按,围棋棋盘作四方状,因别称为“方亭侯”)。二宫人以玉界局进,遂与王对手。”(以上参见《汉语大词典》【对手】条)

从以上开列的关于“对手”的三个义项来看,都与“亲家”的涵义搭不上架。那么,潮人为何称儿女亲家为“对手”,这个称呼习惯又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要圆释类似的问题,还真不容易。笔者也只能以试试看的态度,略抒己见而已。

先说说“对”字的“相配、配偶”义。

《诗·周颂·清庙》:“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意为:众多仪容美好的士子,秉承(周)文(王)的美德。颂扬他在天的英灵,像骏马般奔走在宗庙。)汉·郑玄<笺>:“对,配。”唐·孔颖达<疏>:“文王既有是德,多士今犹行之,是与之相配也。”这是“对”字的“相配”义。《后汉书·逸民传·梁鸿》:“同县孟氏有女……择对不嫁,至年三十。”明·汤显祖《紫箫记·胜游》:“足下有四方之志·兼是陇西士族,乱定而归,定寻名对。”这是“对”字的“配偶、婚娶”义(至今川、鄂方言中犹有“对(娶)了媳妇”的说法)。

以“对”字的“配偶、婚娶”义组成的词语,如“对头”、“对亲”等,在古代小说中经常可见到它们的踪迹。像明代冯梦龙的《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哥哥,奴总有甚不好处,也该看爹娘份上访个好对头匹配才是,怎么胡乱[~公式~][~公式~]送在这样人家,误我的终身。”清·李渔《慎鸾交·计竦》:“不瞒老年伯讲,这个妇人的对头,就是小侄。”《古今小说·木棉庵郑虎臣报冤》:“媒婆领一个汉子到来,说是个细工石匠,夸他许多老诚老实。你说偌大一个维扬(扬州),难道寻不出个好对头,偏只有这石匠?”以上各例中的“对头”,都是指夫妻。又,《警世通言·乐小舍拼生觅偶》:“喜将任(人名)名门富室,他的女儿,怕没有人求允,肯与我家对亲?”《天雨花》第一回:“因闻令妹多贤淑,是以前来求对亲。”其中的“对亲”,是指联婚、结为姻亲。

可见,在古代口语中,“对”字乡指“成双成对”,即与婚姻有密切关系,潮语也不例外。记得多年前曾看过一[~公式~]潮剧,剧中就有一段关于“对头”的对话。待字的女儿说:“母亲哎,你[~公式~]着甲我觅个对头。”母故意说:“碓头(按,潮语中舂[~公式~]的“礁”与“对”同音)么,亘日摆在门楼间,做呢着去觅?”……诙谐的对白,正说明了“对头”一词早已存在于潮语中,而“对手”的“对”,正用此义。

潮州从晋代开始,随着中州世家大族的徙入,以儒家思想、学说为标志的移民文化,逐步与本土的原住民文化融合,形成独具特色的潮州文化,延至唐代,儒家思想已成为潮州士风之主流。正如韩愈在《潮州请置乡校牒》中对潮士代表人物赵德的评价那样:“赵德秀才,沉雅专静,颇通经,有文章,能知先王之道,论说且排异端而宗孔氏。”而“能知先王之道”、“宗孔氏”的士风,必然会对民风产生积极的影响。故自唐宋以后,以儒家伦理纲常为基调,遵礼制、重礼仪的观念也成为潮州民风的主导准则。比如在婚俗中,其礼仪至今仍有不少家庭效法古代的“六礼”(虽然随社会的发展而有所简化,礼的名称也多口语化,但性质类似):纳采(提亲),问名(合八字),纳吉([~公式~]<戈腰8>定),纳徵(送聘),请期(择日),亲迎(迎娶)。而作儿女长辈的亲家,更要为晚辈做出遵礼制的表率。除了“亲迎”是由女婿上门接新娘之外,其余的五种礼仪,古代的家翁(潮人称为“大(读<禾6>)官”)亲力亲为。对此,《礼记·昏(婚)义》早有明载: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人揖让而升(阶),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上文之关键在于:践行婚姻“五礼”时,男家的主人都要在家庙设筵席,亲自至门外迎接女家家长,然后揖让着登上台阶,进入庙内,听命于远祖,以恭敬、慎重的态度,严肃地履行婚姻之礼仪。

“揖”的涵义,有时代之别。《尚书·康王之诰》:“太保暨芮伯咸进相揖,皆再拜稽首。”从知先秦时期,“揖拜”是一个连贯过程、先揖后拜。后来逐步简化、变成拱手行礼。北齐·颜子推《颜氏家训·风操》谓:“南人宾至不迎,相见捧手而不揖,送客下席而已。北人迎送并至门,相见则揖,皆古之道也。吾善其迎揖。”(意为:南方人在宾客到来时,不出来迎接,相见时捧住手而不作揖,送客时只是走下席位而已。北方人迎送宾客都要走到门口,相见时要作揖,这都是古人的作法。我欣赏北人的迎揖。)

如前所述,移民文化与本土文化相融合,是潮州文化的属性之一,《颜氏家训》又是潮州家教的重要读物,因此,遵礼制的潮人自然赞同颜氏的观点,在婚姻礼仪上有别于一般的“南人”而注重“迎揖”的做法。诚如《礼记》所言,婚前之“五礼”,皆须由男女双方的家长主持,其过程又都离不开“迎揖”,也即须拱手作揖施礼,于是,含有“婚娶”义的“对”字,便和象征施礼过程中最突出的环节“拱手”的“手”字,奇妙地联结在一起,成为“儿女亲家”的别称。把一个传统意义为“竞赛或争斗的对方”的词语,变成关系密切、融洽的儿女亲家的特别称呼,潮语在促使词义转化方面的能力,真可说是匪夷所思!

笔者孤陋寡闻,上述看法是否成立,尚望识者有以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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