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印发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通知 强化社区综合服务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潮州日报 2021-02-11 11:08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昨天,潮州市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完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鼓励人民群众留潮过年。

《通知》提出,要合理有序引导群众留潮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潮、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加强个人防护。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生产,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潮过节,安全有序流动。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有序分配人力资源,按照实际情况增发薪酬,吸引职工就地过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就地过节。

在生活物资保障方面,《通知》要求,要加强粮油、猪肉、蔬菜、水果等生活物资供应力度,指导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加大备货力度,积极落实各方货源,畅通进货渠道,确保市场供应充足。督促餐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外卖服务,防止大规模聚餐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下转02版)

(紧接01版)在文体休闲活动组织方面,强调要增加线上文旅产品供给,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活动空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保障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和服务项目。在群众服务管理方面,明确要进一步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倾听群众心声,积极宣传解读防控各类政策,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同时劝导群众减少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在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面,提出要指导城乡公交、网约车、巡游出租汽车运输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充分做好应急物资调运工作,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出行、民生物资运输等需求。

对于困难群众、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通知》也出台相应关心关怀政策,要求有关部门开展春节慰问走访活动,结合实际适当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节日补贴或临时生活补助,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儿童等群体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实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在岗员工休息休假,同时开展“情暖农民工·留潮过大年”“南粤春暖”“春节就地过年,免费在线学习”等行动,向留潮过年的农民工发放慰问年货和防疫礼品,为他们提供免费、便捷、全方位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着力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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