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为创新发展“护航”
当今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愈加凸显。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知识产权被侵权的事例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恶意诉讼的现象也随之俱增,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涉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公众焦点。企业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当遇到恶意知识产权诉讼时,企业又该怎么做?本期,我们邀请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为企业支招。
观察
当好知识产权“卫士”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产权已成为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企业甚至个人,都逐渐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主体,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至关重要的。
据了解,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两大部分。工业产权是指人们在生产实践中基于智力劳动所产生的一种特殊权利,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侵权损害表现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方面,而且是以后者为主要的表现形式。企业知识产权被侵害,会严重影响到自身的利益。因此,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维护知识产权呢?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专利法》规定,企业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如果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在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潮州市辖区内的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也就是说需要通过法院途径维权的,应当向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该工作人员说,商标、版权的维权,也是双轨制,既可以请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处理,也可以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众所周知,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利最好的武器,但是,有人却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恶意诉讼就是一个典型。恶意诉讼不但使无辜的当事人被迫应诉,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财力,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浪费了司法资源和扰乱诉讼秩序,也对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和诉讼价值造成了冲击与损害,从而成为构建法制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当遇到恶意知识产权诉讼时,企业该怎么做?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企业有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的权利,当遇到恶意知识产权诉讼时,企业应该把诉讼事实交给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人士进行研究判定,如有证据证明是恶意知识产权诉讼,可以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出发,维护企业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2020年潮州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共立案45宗,电商案件立案处理103宗。知识产权纠纷多的原因,主要是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企业懂得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表示,下一步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强化潮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方面抓好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分析研究侵权假冒新趋势新动态,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食品药品、建材等商品以及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大力度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及时发现侵权假冒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抓好维权保护工作。发挥中国潮州(餐具炊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形成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为主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为辅助的政府、协会、乡镇的多级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进一步提升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双打办”等指挥机构的协调效率。
对话
用知识产权服务为创新发展助力
记者:企业应如何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有什么建议?
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首先,企业要做好自检。从商标、企业字号、产品、技术等做好自检排查,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排查,避免产品或者商标侵犯他人在先知识产权,随着侵权惩罚力度越发加大,违法后果越发严重。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6月1日起,将采用惩罚性赔偿措施,从以前的补偿性赔偿到惩罚性1至5倍赔偿,惩罚性赔偿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解决长期以来实践中一直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其次要做好保护。加强自身原创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从只是申请保护到申请有效保护的改变。在外观专利方面要做好原创,做好申请之前的保密工作,杜绝申请日之前公开。在实用新型方面要做好申请之前的摘要检索,授权后再申请一份实用新型新颖性报告。最后要做好规划。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到期及时缴费、续展,做到“万无一失”,因为知识产权未及时缴费和续展会导致该技术或者产品的保护失效,造成重大损失。
在此,我们建议各位企业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依托聘请专业有相关资质相关经验的人员,或者与有资质且有经验的知识产权机构合作。
记者:遇到恶意知识产权诉讼时,企业该怎么做?
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是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新类型案由,在行为要件、裁判标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明确。
恶意诉讼本质是侵权行为,其行为表现为滥用诉讼权利而非正当行使权利,其目的在于获取非法或不当利益,同时亦使相对人在诉讼中遭受损害,而非对法律赋予其的实体权利进行救济。当遇到恶意诉讼时,企业要做到下面三点:
第一,审查他人涉案专利,是否属于无效专利?《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审查是否构成恶意诉讼?所谓恶意,是指提出请求的一方当事人明知其请求缺乏正当理由,以有悖于权利设置时的目的,不正当地行使诉讼权利,意图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财产或信誉上的损害。
第三,如何追究恶意诉讼的侵权法律责任?企业遭受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可以追究侵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在损失的具体数额无法确定时,应结合侵权情节及恶意程度酌定赔偿数额。如无效宣告请求费、一二审律师费、公证保全费、差旅费等应对恶意诉讼而支出的合理开支。
记者:当前,在侵权频发的背景下,协会下一步会怎么做,推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因为侵权频发,所以我们应该从源头入手,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醒企业要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犯,还要指导企业如何合法合规地使用他人专利。具体计划如下: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力度。通过传统媒体,例如报刊、电台以及电视台等,新媒体包括微信公众号以及抖音等渠道,加强宣传。同时组织线下活动,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是在遵守协会章程的前提下,为有需要的企业或者个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是不定期组织会员单位进行线上或者线下的交流,通过建设平台等方式,为企业间专利、商标的授权、转让提供更多的渠道。让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共享研究成果,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案例
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武器打赢专利侵权纠纷法律战
广东樱井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樱井公司)2000年成立于广东深圳,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与销售高品格智能坐便器及水箱水配件(OEM/ODM)供应商。公司总部位于潮安区古巷镇,设有两大研发中心(厦门、潮州),两大营销中心(潮州、佛山)及多个分支机构。
樱井公司总经理黄洽明介绍,他们公司一直坚持产品自主研发、设计,获得近百项国内外专利及权威认证,产品品质与创新能力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客户遍及五大洲、六十多个国家。其中,樱井公司发明的一种适用于水箱进水阀的过滤易拆改良结构,是樱井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于2018年8月28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ZL201721693106.X。
2020年6月,樱井公司突然收到一封起诉书。“原告厦门某谱公司起诉理由是,我司在售的一款卫浴产品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专利。”黄洽明说,对方要求他们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承认销售侵害对方发明专利权产品的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厦门某谱公司还申请法院裁定冻结樱井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00万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和财产冻结,樱井公司毫不畏惧和退缩,始终坚信其专利号ZL201721693106.X的专利权合法、有效,是可以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与律师研究,樱井公司专利号ZL201721693106.X的专利权,有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1月22日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根据该评价报告,樱井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号ZL201721693106.X专利与原告的专利对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樱井公司以专利号ZL201721693106.X生产的产品,不构成对厦门某谱公司的侵权。经过充分分析、论证、收集证据,樱井公司毅然选择“正面迎战”,并依法向法庭提交《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等证据材料,充分详述其自主知识产权合法性、有效性。
经过樱井公司法庭抗辩之后,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厦门某谱公司不得不在2020年12月7日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并得到法院的准许,法院在准许厦门某谱公司撤诉的同时解除对樱井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00万元的冻结措施,樱井公司终于打赢了这场突如其来的专利侵权纠纷法律战。
经过该案件,黄洽明总结出一些经验,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只要产品是自己研发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就要冷静应对,站稳脚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短评
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创新活力
本报记者李欢欢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创新成果,呵护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活力。近年来,潮州市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为潮州实施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当前,潮州市各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加,民营工业以陶瓷、服装、食品、电子、不锈钢、塑料制品、印刷包装和水族机电等八大支柱产业为主导,形成了具有一定品牌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产业集群。其中,一批龙头企业获得了“国字号”名牌名标,拿下了多项“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潮州的品牌意识在不断增强,企业在培育更多高质量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也为潮州市在提升知识产权总量和质量上取得新的突破,知识产权已成为潮州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今天,区域之间或企业之间的发展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品牌的比拼。各地一手加大对创新创造的投入,一手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激励创新手段、保障创新原动力,以及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其角色和作用正不断彰显。然而,有一部分人存在模糊认识,法律知识也淡薄,侵权盗版等现象时有发生,恶意知识产权诉讼屡见不鲜,这既削弱人们的创新创造力,也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利益,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创新环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没有了创新,必定失去核心竞争力。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知识产权的制度、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发创新创造力的重要保障。保护知识产权,就应当从制度上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让创造者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如果说,企业投入巨资研发出的创新成果,被其他人窃取使用,这不仅对企业创新发展造成极大破坏,也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可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既为企业的生命线加密,也为潮州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创新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稳定、透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创新主体的研发成果;要抓紧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综合平台,为潮州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文/图本报记者李欢欢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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