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遏制非法采矿 捍卫绿水青山

潮州日报 2020-12-27 11:07

本报记者吴育杭

潮安区登塘镇山地众多,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近年来,随着周边乡镇和本地卫生洁具企业的兴起,辖区内非法采矿、非法取土违法行为猖獗,厂房、楼房违章基建屡禁不止。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加大对非法采矿取土行为的打击力度,登塘镇于2011年11月成立“双打击队”。然而,“双打击队”却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原队长郑燕波贿赂两位上级主管领导,共同成为非法采矿者的“保护伞”,攫取巨大的经济利益,造成大量矿产资源流失。目前,相关人员均被判刑,登塘镇非法采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铲除黑恶势力打掉“保护伞”

在查办案件前期,潮安区纪委监委围绕郑燕波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潮安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由于涉案人员结构复杂,为提高案件审查调查效率,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决定建立协同办案联动工作机制,称“生产车间”。双方各司其职,同步开展调查。区纪委监委主导查办案件,公安机关发挥侦查手段等措施优势,以便更及时、更有效、更准确地打掉郑燕波涉黑犯罪团伙。“生产车间”快速、高效的运作模式,顺利铲除郑燕波涉黑犯罪团伙的保护伞——登塘镇政府原副镇长郑秋德、潮安区国土资源局监察执法大队原队长陈少仕。

潮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俊贤介绍,经查,郑燕波通过行贿手段收买时任登塘镇政府副镇长郑秋德和潮安区国土局执法大队长陈少仕等,还通过其他手段笼络队员,逐步控制“双打击队”。随后,郑燕波利用“双打击队”的职权及影响力,纠集、拉拢其他“双打击队”队员及社会人员在登塘镇辖区内有组织地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郑燕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涉黑组织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控制登塘镇辖区内的非法采矿行业,从中攫取巨大的经济利益,造成大量的矿产资源流失和浪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当地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去年11月,潮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宣判,郑燕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2名犯罪嫌疑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郑秋德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今年11月,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陈少仕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开展复耕复绿严防盗采现象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后,登塘镇党委政府迅速开展复耕复绿行动。一处位于扬美村绿太阳路口的山地,原本因非法盗采瓷土导致山体受损严重。去年,镇、村两级采取措施,因地制宜,重新种植了菠萝、香蕉等果苗树苗约1.6万棵,复绿面积约9亩。(下转02版)

(紧接01版)扬美村相关负责人表示,复耕复绿后,该村定期对其进行巡查,严防盗采瓷土现象或破坏绿植行为的再次发生,同时做好果苗树苗养护工作,确保果苗成活率。

此外,登塘镇乘胜追击,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组建队伍加强巡查,并在全镇加装100多个监控摄像头,加大对盗采矿产资源的打击力度;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和教育,震慑盗采矿产资源的犯罪活动。同时设立廉政教育馆,组织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之戒、保持清正廉洁之本、夯实执政用权之基。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该镇“两违”现象大幅下降,盗采矿产资源现象也基本绝迹,社会风清气正,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扭转,全镇的政治生态、社会秩序、营商环境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整合部门资源

推进“两违”整治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系统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聚焦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和涉乱问题,强力推进黑恶问题整治,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市自然资源局介绍,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积极整合部门资源力量,通过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和防范长效机制,以卫星遥感监测图片(简称“卫片”)和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线索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和分析;抓好卫片执法检查和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理涉黑涉恶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滥采乱挖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据统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67条。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线索9条,共整治“两违”2635宗,面积约5930亩;拆除违法违规构建筑物面积240多万平方米;复耕复绿904宗,面积约2640亩;落实违法用地行政罚款约1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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