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庵埠镇“12·16”火灾事故初步调查结果公布 乱接乱拉电线引起火情 屋内竖向天井助长火势 潮州市开展住宅安全“六查”行动,重点排查村民自建住宅
本报讯(记者詹嘉鹏)昨天下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潮安区庵埠镇“12·16”火灾事故现场会,分析火灾事故教训并部署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100多名来自潮州市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初步完成
昨天,本报对该起火灾事故进行报道:12月16日凌晨2时许,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一民宅发生火灾。经全力扑救,火灾于凌晨3时左右被扑灭,现场解救出3人(2人身体正常,1人送往医院治疗已无生命危险),并发现4人均无生命体征。
昨天下午3点20分左右,记者与参会人员一同来到火灾事故现场。记者发现,发生火灾的民宅位于文里村一巷道内,巷道约6米宽,巷道内电缆较为杂乱。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带领参会人员走进该民宅,并向大家详细介绍了火灾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起火建筑为三层半民房,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起火部位在房屋第二层,主要是从屋外乱拉乱接电线后,屋内电线短路引起的火灾。
另外,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是造成该起事故火势迅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内部设置了一个从一层天花板直通三层屋面的竖向采光天井,天井位置位于天花板一角,天井大小形状相当于一张单人办公桌,三层屋面井口还被一块玻璃盖住。
“这样的房屋建筑结构,破坏了楼层与楼层间的防火分区,一旦屋内发生火情,极易形成"烟囱效应"。”该负责人说。所谓“烟囱效应”,简而言之,就是热空气上升,冷空气从底部被吸入,从而让火势越烧越旺。“事发凌晨,三层屋面井口玻璃还没破裂时,二层起火部位有毒有害的浓烟黑烟快速通过天井充斥整个三层。而当三层屋面井口玻璃烧毁破裂时,上下贯通的天井又继续加速了屋内火势。”
那么,该起事故发生时,屋内人员有没有可能完成自救或者被成功救援?负责调查的消防人员给记者的答复是“有”,但由于着火建筑外窗防盗网没有设置逃生口,屋内没有配置灭火器等一系列原因,影响了屋内人员自救或被救援。另外,在救援过程中,着火建筑周边市政消防栓数量不足及部分车辆违规停放对灭火救援行动也造成了一定影响。
开展“六查”行动,做到“六个一”
今年以来,潮州市发生住宅场所火灾199起,死亡4人,分别占火灾总数的24%、100%,且村民自建房火灾居多。为了深刻吸取这些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扭转居民住宅尤其是自建住宅“小火亡人,小火成灾”的不利形势,确保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潮州市决定从12月16日至明年1月16日开展住宅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会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张文海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开展“六查”行动重点分别是查房屋外窗(网)、查安全出口、查电气线路、查违规住人、查电动自行车、查竖向采光天井,并通过成立一个整治专班、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开展一次上门宣传、签订一份防火公约、组织一次灭火演练、建立一套查改机制等“六个一”举措,确保排查行动落实到位。
潮安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曾旭表示,潮安区一定会深刻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并全力救治伤者,安抚死者家属,做好善后工作。他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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