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多措并举推进司法救助 市检察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潮州日报 2020-12-15 11:21

本报记者陈晓珊

启动公益诉讼促使职能部门开展环保整治、推进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解困、开展法治进校园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中心工作,认真执行检察职能,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为潮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该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9年下半年,凤凰山省级保护区有一片树林遭人砍伐,70多株树木被破坏,然而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得知情况后,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潮安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全程进行跟踪、督促、落实,促使职能部门立案调查、开展整治工作。最终,破坏者得到应有惩罚,涉案林地完成补植,实现复绿。

这是市检察院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典型案例。据市检察院检委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洪广胤介绍,近年来,市检察院重点对韩江、枫江、凤凰山生态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部署韩江流域水环境水资源保护、守护海洋等专项活动,促成职能部门对韩江水资源一级保护区管理不到位、潮安区彩塘镇“大肚坑”垃圾临时堆放点污染、饶平县海域非法吊样等问题进行有效整治,保护潮州青山绿水,助力美丽潮州建设。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坚持多措并举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传递司法人文关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19年4月,潮安区江东镇亭头村的林某良夫妇被害,其子女及年迈的父亲虽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侵害人负债累累难以赔偿,被害人家属陷入困境。市检察院得知情况后,通过多次调查,最终认定被害人的亲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即给予司法救助。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刘钦炎告诉记者,今年来,市检察院不断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精准做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6人,发放救助金人民币50多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除此之外,市检察机关还全力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注重双向保护,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又尽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据统计,近年来,进校园举办法治教育讲座97场次,分发宣传资料及海报万余份,受教育学生近10万人次。

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永无止境。近年来,市检察机关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信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统筹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优刑事检察。做好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精准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和文物文化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等重点业务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17个集体、18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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