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 留住了乡愁 颜值也提升

潮州日报 2020-10-04 11:00

本报记者袁晓金

利用房前屋后空地见缝插绿,打造小菜园、小花园等微型景观,樟溪镇英粉村化身黄冈河沿岸一抹美丽亮色;修旧如旧、就地取材,利用石头、石墨、竹器等闲置老物件装扮老围楼,东山镇东明村展现浓厚客家民俗风情……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潮州市以留住“乡愁”“乡根”为目标导向,坚持规划引导,规范风貌管控,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一个个村庄面貌发生大变化、颜值实现“大提升”。

潮州市高度重视乡村规划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因地制宜”“一村一案”编制科学实用、可操作、能落地的乡村规划。充分发挥专家在乡村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成立由规划、建筑、景观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新农村建设专家库,按照“一镇一专家组”“专家挂镇进村”的形式,为村庄规划提供专业视角和权威意见。目前潮州市已完成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饶平县潮安区全域乡村建设规划,以及全域456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

为有效有序推进乡村风貌管控,留住传统“潮味”,潮州市先后编制出台《潮州市美丽乡村特色风貌营造工作指引》《潮州市美丽乡村民居建筑设计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并配套印发厕所、垃圾屋、栏杆等7个设计指引通用图册,涵盖乡村建设总体风貌、公共空间、乡土建筑、绿化景观等方方面面,形成可供基层借鉴、复制、推广的“参考模板”。同时将宗祠作为“留根”“存脉”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百家修百祠”工程,切实增强潮人、潮商、潮侨对家乡的认同感、归属感。截至目前,共完成唐伯元故居、双忠庙等修缮保护工作。对于龙湖古寨、道韵楼等具有历史价值的古村落、特色民居则进一步加大修复和保护力度,合理利用旧石、旧砖旧梁等老建筑构件,努力做到修旧如旧、守住历史。

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要实现真正提升离不开乡村人居环境的全面改善。潮州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规范乡村用地行为,加强农房建设管控,着力改变农村建筑“散”“乱”“杂”的落后面貌。组织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三线整治”“危房改造”等专项行动,对农村水、路、地、脏、贫等实行系统整治。截至目前全市2423个自然村已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整治,共清理水塘4510口、沟渠3595公里,完成危房改造2212间。制度上,先后制订出台《潮州市城乡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潮州市村庄规划管制规则》等政策文件,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严查严处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等行为。此外,还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大力推进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厕所革命”“雨污分流”等行动,全面推进水、电、气、路、网以及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9.9%,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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