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女英雄林月:肩挑千斤担 脚走万里路
陈立佳
林月是潮安区江东镇西前溪村人,是抗日战争时期一名出色的游击队女战士,1940年春参加中国共产党,并一直在沦陷区坚持敌后武装斗争至1946年北撤。
林月的家庭是一个革命的家庭。早在土地革命时期,林月的家乡是秋溪游击区的一个据点。年幼的林月经常随母亲和两位哥哥参加村里的革命活动。林月的母亲常对她说:“俺硗仔人(穷人),只有跟共产党走,才有出头天。”共产党员林裕锡等革命同志常来往她家。长时期的耳濡目染,林月幼小的心灵中播下了革命的种子。
1938年冬,“二战”时期的共产党员林利祥从南洋回到家乡西前溪,与李习楷同志接上关系,开展抗日救亡活动,林月等一批青年踊跃参加。1939年下半年,上中江东区委妇委曾舜英经常来西前溪指导工作,把林月、林秀杏,陈妙贞等妇女积极分子组织起来,成立“同情小组”,参加各项革命活动。林月在曾舜英等人的教育下,积极进行抗日救亡宣传,组织妇女募捐,支援前线。1940年春,林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的征途上开始了新的里程。
1940年7月,林月参加了潮汕中心县委成立的“江东武装小组”(后改为“潮澄饶武装小组”)。虽然女同志仅有她一人(后增加林莲),但她毫不示弱,与男同志一起,参加各种武装行动。每次出动时,她都用水布包住头发,女扮男装。她的身材本来就高大,这么一装扮,谁都认不出她是个女同志。每次战斗结束,她就负责挑运物资。林月自小在韩江边长大,游水、捕鱼、种田样样都会,艰苦的生活和劳动造就了她强壮的体魄。她挑着百多斤重的担子,跟着队伍撤退、转移,从不掉队,也不叫苦喊累。林月的父母、兄长不仅全力支持她外出参加革命,而且经常省吃俭用,把家里可吃的东西都留下,热情接待过往的同志。
1942年4月间,由于地下党员刘华投敌叛变,汕头地下党组织被破坏,潮饶边县(国统区)党的特派员周礼平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撤离刘华认识的革命人员,林月也被调到归湖区狮头乡交通站工作。交通站的负责人李凯。林月对外佯称是逃荒难民,是李凯的“表妹”,周围群众都称林月为“溪东姑”。这个交通站是连接潮安到?隍的中转站,林月的任务是当挑夫赚钱解决交通站人员和过往同志的生活。6月,发生了“南委事件”,潮汕党组织暂停活动,大部分党员化整为零,隐蔽下来。在党组织最艰难的时期,林月仍留在归湖区狮头乡交通站,经常来往于归湖、意溪之间,继续当挑夫赚钱维持同志们的生活。
1943年正月,党组织调林月回江东,担任潮梅特委的交通工作,负责的交通线是从江东到?隍和饶平羊角埔。她的主要任务是:以做小生意为掩护,传送党内文件、书报宣传品、金钱物资、枪械及护送领导人。她或独自活动,或与其他男同志结伴同行。有一次,林月在?隍带许杰同志回潮安江东,经过龙骨顶哨站时,日军要抓许去当苦力。林月随机应变,忙买两包香烟塞给哨兵,佯称许是她的“财主”。因她常挑担从这里经过,哨兵不怀疑她,便把许杰同志放了。林月还多次为林美南、李习楷、李亮等领导同志带路。她十分熟悉地形,哪里有小路、岗哨,她心中都有数。被护送的同志没有“良民证”,她便带他们绕道从缓冲区到达目的地。林月就这样,凭着她对党对人民的一片忠心,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巧妙地、机智地完成任务,同志们都赞扬林月是一位智勇双全的交通员。
1945年中秋节前,林月奉吴健民同志之命,从盐坪往凤凰饶村交通站执行任务。完成任务后抄小路回归时,被当地伪乡长以红军“贼婆”嫌疑拘捕后禁在乡公所。几天后,正好是中秋节,那天傍晚,乡公所的人都回去过节,只留下一个乡丁在看守。林月乘洗澡之机,把洗澡垫脚用的一条三四寸厚的木板拿进牢房。是夜,天下大雨,林月用木板把窗棂撬开,跳窗逃跑。外面山洪暴涨,路滑难走,林月取竹探路,越过山沟急流,在倾盆大雨中摸黑走了30华里山路,终于在当天半夜来到盐坪交通站,掩蔽在张步防同志之兄家中。之后,党组织派她到“韩纵一支”队部担任卫生员。从此,她每天背着药箱,为负伤、生病的同志敷药、送药。当时队伍经常转移,夜行军时,林月常主动替劳累的同志们背枪,有时背着三、四支枪爬山路。
队伍汇合后,林美南同志决定林月和邱二兴、徐明征等到电台担任保卫工作。到电台后,林月被分配当摇机手。1946年6月,林月与李亮等一批同志奉命随东江纵队北撤山东。为了革命的需要,她离开故乡、亲人,踏上了新的战斗征途。
在抗日战争的艰苦岁月中,林月凭着一双光脚板、一条竹扁担,机智勇敢、不避艰险,护送党的领导干部以及信件、物资、经费,肩挑千斤担,脚走万里路,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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