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印发“四梁八柱”民营企业认定及扶持工作方案 加大重点项目扶持 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潮州日报 2020-07-23 18:01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近日,潮州市印发《潮州市“四梁八柱”民营企业认定及扶持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企业抢抓机遇,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培育发展一批根植性强的民营企业,积极推动潮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纳入“四梁八柱”民营企业认定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企业的工商注册地与营运总部均在潮州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登记纳税合法经营的民营工业或商贸企业。二是企业所从事的产业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潮州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符合职能部门的管理规范要求。三是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在全市名列前茅、在行业发展具备引领作用。其中,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且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商贸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或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同一法人名下的全资子公司,相关经济数据合并达到以上项标准的控股母公司。四是诚信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被认定为“四梁八柱”民营企业,《方案》制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举措,积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落实领导挂钩帮扶,“四梁八柱”民营企业纳入市县(区)两级领导挂钩服务名单;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对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提供政策扶持和优质服务。加强融资服务力度,鼓励银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信贷产品,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大对“四梁八柱”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提供义务教育支持,对市级“四梁八柱”重点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支持。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四梁八柱”企业新增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市级储备项目,并推送给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储备项目。鼓励人才引进,“四梁八柱”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在3年以上的(含3年):按层次可享受每月1000元至10000元的生活津贴和10万元至100万元的安家补助(分三年平均发放)。优先支持申报各项资金,对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优先保障土地供给,加强与市“四梁八柱”民营企业对接,了解企业用地需求,每年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配置时优先支持。鼓励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开展经贸活动,打造展示产品、交流信息、促进投资贸易和技术合作的良好平台。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收费,坚决取消未经法定程序设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四梁八柱”民营工业和商贸企业实行一年一认定,遵循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市级层面成立市“四梁八柱”民营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四梁八柱”民营工业和商贸企业在做大做强、生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相应成立“四梁八柱”民营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做好市级“四梁八柱”民营工业和商贸企业的认定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做大做强、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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