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出台“三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潮州日报 2020-07-06 13:40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近日,潮州市印发《潮州市三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开展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简称“三线”)乱拉乱接、违章交越、无序搭挂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方案》要求,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办事、相互支持;严格整治、确保安全”和“产权归谁,责任归谁”“谁违章、谁整改”原则,以“减存量、遏增量”为目标,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为依据,突出重点,分期分批,逐步解决,依法整治,巩固成效,常抓不懈,切实提高线路的本质安全,在全市范围内杜绝因“三线”交越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同时进一步美化乡村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对于历史遗留隐患形成的“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问题,《方案》强调,由所涉及各产权方负责对自己管辖的杆、塔、线路全面开展一次普查,摸清情况,建立台账,联合各线路产权方进行现场确认并制定整改计划。对违章交越、搭挂的,后建方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由于通道原因拆除确有困难的,后建方须和先建方协商同意,通过整改达到安全要求。后建方单位应与先建方产权单位补签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方案》要求,新建、改建“三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允许出现新的违章交越和搭挂;由于通道资源的原因确需交越、搭挂的,后建方必须经过先建方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实施,且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要求。

《方案》提出,要坚持与城乡规划同步。各级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及老旧城区改造、新农村建设、截污纳管等改造工程,在规划时应征求各管线运营单位综合意见,充分考虑“三线”通道,切实做到“三线”布局与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同步;设计时,要综合考虑“三线”通道资源的共享,科学规划,优先考虑设置地下综合管廊(沟);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各种管道的改造、整合,并预留管线空间,切实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防止“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问题发生。同时坚持资源共享原则,弱电管线运营单位在线路新建或整治过程中采取同一路由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电线杆资源,尽量减少电线杆数量,线路建设应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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