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出台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 坚持稳岗增岗结合 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近日,潮州市印发《潮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出台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等多项措施,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平稳有序调整和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缴费政策,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预期稳定。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释放的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不抽贷、断贷、压贷,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意见》要求,挖掘内需带动就业,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积极参与省的试点;支持母婴、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等服务业发展,加强服务队伍建设;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对文旅展会、推介会等促进文旅消费活动给予扶持,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适当向文旅企业倾斜。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加大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支持比例,积极扩大出口承保规模。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推广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等领域应用。
如何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意见》明确,大力实施服务基层项目就业,继续实施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申请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原则上可再安置一次。加大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的资助,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其为所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年度内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在岗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贴。
在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意见》给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实施力度、加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扶持力度和加快推进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三项具体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最长3年的担保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或创新创业平台,继续实施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奖补政策。
《意见》将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也纳为重点工作,要求将“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纳入民生实事抓好抓实,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重点行动;实施十大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同时,强化就业服务供给,建立重点用工企业和基层就业服务机制,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进校园、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保障重点企业尽快达产复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潮州市企业介绍员工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的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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