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法院成功执行一宗无效收养关系案件 被抱养男婴重回母亲怀抱

潮州日报 2020-06-01 09:08

本报讯近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了一宗无效收养关系纠纷案件,经多次调解,时隔一年,被抱养婴儿终于重回亲生母亲身边。

申请执行人文某于2019年3月12日在潮州市一家医院未婚生育一男婴小文,因无能力抚养,文某委托该院护士帮忙寻找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同日,被执行人吴某委托朋友将小文带回家抚养,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文某后经了解,得知小文由已生育孩子的吴某抱养,便多次与吴某协商抱回小文未果,遂于同年9月2日向潮安法院起诉,同年11月法院判决:被告吴某收养男婴小文的收养行为无效;小文由原告文某自行抚养。判决生效后,吴某没有履行判决,文某遂于2020年1月2日向潮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调查,了解到双方现矛盾激化。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找准矛盾的根源,多次组织双方分头调解,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同时通过联系当地司法所、村干部积极向被执行人吴某做思想工作,解读法律条款,双方矛盾开始缓和。经多方努力,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在法院主持、当地司法所及村干部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吴某在家中顺利将小文交还文某抚养,本案得到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许斌张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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