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社会组织“年检”改为“年报” 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潮州日报 2020-04-14 10:11

本报讯(记者詹妙蓉通讯员吴珊)日前,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潮州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改为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即不再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报告,旨在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强化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扩大社会监督。

据悉,凡是2019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共两部分。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各社会组织只需登录“潮州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完成网上填报、上传附件和信息公开。

《通知》明确,年度报告有效填报提交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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