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出台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潮州日报 2020-04-13 10:26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近日,潮州市印发《潮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动员、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全面排查隐患、彻底摸清情况,分类科学研判、精准综合治理”的策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解决潮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突出问题,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定为: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在册18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同时开展对150处威胁100人以下中型及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力争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潮州市在册18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基本建成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市的群测群防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实施方案》要求,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通过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等措施,对37处威胁100人以上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勘查、设计,对于工程量小、施工条件好的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2021年全面动工开展综合治理,完成治理项目的50%,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37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对150处威胁100人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原则上2020年至2022年分别按照40%、30%、30%的比例完成综合整治,力争早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

削坡建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实施方案》提出要开展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在潮州市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础上,建立风险点管理台账,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落实防控责任,以村(居)委会为单元,对削坡建房实行群测群防和网格化管理,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管理员包点的三级防控体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出台农村削坡建房技术指引。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中,结合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要求,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的措施;编制包含削坡建房风险等级认定标准的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防御指引,指导群众科学选址、对形成的削坡采取有效护坡措施;进一步加强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和对违法用地的查处,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避险搬迁工作。

《实施方案》将建设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要求在2021年底前,以现有省市两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建立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地质灾害实时在线智能化监控;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会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可视化、一体化的指挥功能。建成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化、信息化、精准化、便捷化管理目标,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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