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签署协议 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协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黄琼)为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深入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见成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等多种协作机制,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签署《关于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协作机制框架协议》。
据了解,协议双方将通过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河湖长履职检察监督工作“硬”起来,督促河湖长制相关工作部门落实治水管水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水生态安全的协作配合机制,开展涉河湖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公益诉讼,推动受损河流生态修复;共同研究河长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探讨解决办法,以办案促整改求实效,及时促进问题整治、生态修复与民生保护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从快从严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河道管理秩序;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及办案力度,对损害河湖生态、威胁行洪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造福沿岸百姓,有效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该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健全涉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增强涉水行政执法的刚性,把依法治水管水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推动依法治水管水,整治涉河涉水突出问题,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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