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如何报废处理?

潮州日报 2020-03-19 11:12

本报讯(记者李灿霞)随着经济的发展及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交警部门在加大管理力度的过程中发现,潮州市部分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长期占用小区、单位、道路等公共空间,既对小区业主出行带来不便,又给小区防火、防灾安全工作留下安全隐患。那么,这类车辆该如何报废处理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交警部门。

据交警市区一大队大队长李俊潮介绍,为营造优美、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近期,交警部门将开展“走进社区、走进单位、警民合作”的上门便民服务。住宅区业主有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小车)需进行报废拆解的,可先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后由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通过交警部门联系电话预约时间开展上门拖移服务;住宅区未设物业管理的,可自行通过交警部门联系电话预约时间后开展上门拖移服务;相关单位需交警人员上门开展拖移服务的,可先由单位治安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后通过交警部门联系电话预约时间开展上门拖移服务。交警部门的联系电话是:2214143。

此外,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长期占用道路资源、老化破旧严重的“僵尸车”,也可通过“潮州交警”公众号“便民服务”进行举报,交警部门将核实车辆状况后,对报废车辆采取拖移措施。

李俊潮呼吁广大住宅区业主、小区物业管理者、单位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工作,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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