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贼食蚝粉
在潮州市饶平县一带,流传着“罚贼食蚝粉”的俗语。蚝粉,相似蚝烙(牡蛎煎)的一种食物。汕头、潮安一带的人,一向精心制作牡蛎煎(牡蛎,俗称蚝。将蚝和在地瓜粉水里拌葱花),将鼎(宽口铁锅)加热,下猪油,倒下适量地瓜粉蚝水,顷刻粉水凝结成固状,再加蛋花,再加油浮炸,使其酥脆。上碟加芫荽、胡椒,蘸鱼露,趁热吃。这是名闻遐迩的“潮汕蚝烙”。蚝粉可就没有这么讲究。制作蚝粉,与制作蚝烙一样,将蚝和在地瓜粉(或木薯粉)水里(不同的是,蚝的分量很大,因为饶平海滨盛产蚝),将鼎加热,下少量猪油或豆油(在少肉少油的年代,往往不下油),将大碗或大钵的蚝粉水倒进鼎里,用鼎铲快速翻搅,不让沾底,当粉水结成晶体之时,即可盛起趁热吃用。笔者40多年前在饶平山区当农民,每有到黄冈、钱东一带,一定要在路边摊买上2角钱一海碗蚝粉大饱口福,很便宜,很可口,念念不忘。1990年初,我重回饶平,逛遍黄冈城找不到一摊卖蚝粉的,年轻人甚至不知蚝粉为何物,蚝烙却是到处有。
却说清朝末年,饶平钱东镇某村请了一位塾师。塾师每天的膳食由各个弟子的家长派饭。第一天,甲弟子的家长招待塾师吃蚝粉,先生吃罢,连连称赞。第二天,乙弟子的家长也是招待塾师吃蚝粉,先生依然叫好。先生喜欢吃蚝粉的消息在弟子们的家长中不胫而走。家家都请塾师吃蚝粉。先生已是听到蚝粉两字就要作呕了。这一天,村里抓到一个贼。如何惩治这个贼呢?村里的头面人物商量后决定,塾师文化程度最高,请他拿主意吧。
塾师不假思索就向大家提议:“就罚贼食蚝粉。”大家面面相觑不得其解。塾师补充说明:“就像你们对待我一样,天天给我喂蚝粉,看他怕也不怕?”大家这才恍然大悟。
“罚贼食蚝粉”这句俗语现在基本失传,但在几十年前使用率是很高的。喻义:赏罚不当。例:人民公社社员王三在三夏大忙时节偷钓了生产队一尾草鱼,被其他社员发现了,人赃俱获交大队治保会处理。治保会的处理决定是责令王三到大队果林场当看场员。在三夏大忙时节,社员们天天披星戴月强劳动量地在田间劳作,而果林场看场员相比之下是清闲安逸的工种,一般是照顾老残病弱者。好脚好手年纪轻轻并且犯了错误的王三凭什么条件去享这个福呢?社员们百思不得其解,议论纷纷地说:“治保会这么处理王三,不是罚贼食蚝粉吗?”毕竟,蚝粉是美食,只要不过度,食蚝粉是一种享受,罚贼食蚝粉,是惩罚,还是奖赏?
鄞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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