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各办税服务厅昨起正常服务 戴口罩测体温方可入内 纳税人缴费人应尽量选择“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

潮州日报 2020-02-04 09:45

本报讯(记者郑健通讯员杨莉敏)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均发布了“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费)提示”。市税务局建议,为进一步保障健康,纳税人缴费人应尽量选择“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提前预约,潮州市各办税服务厅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纳税人缴费人需佩戴口罩并接受红外测温后方可进入办税服务厅,否则将被劝阻。

市税务局建议,纳税人缴费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如果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纳税人缴费人可拨打广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者关注“广东税务”“潮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如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纳税人缴费人提前通过预约办理,避免前往人流量大的办税服务厅。

按照广东省有关防疫要求,纳税人缴费人需佩戴口罩并接受红外测温后进入办税服务厅,否则将予以劝阻。如发现体温异常,请立即离开办税服务厅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如果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业务,可通过以下“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一)企业:电子税务局(企业登陆)-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缴费。(二)个人:电子税务局(个人登陆)-事项办理-社保费;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个人业务-社保费。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交易涉税等业务,可通过以下“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电子税务局(个人登陆)-事项办理-房产交易智能办税;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到现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请按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通知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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