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公布确诊病例患者活动轨迹 告知相关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本报讯(记者杨燕芳)2月1日,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告,公布潮州3例确诊病例患者活动轨迹,并告知与该3人有过接触的有关人员及同一时间段到同一地点的人员采取居家隔离、自我观察等防护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通告指出,与3人有接触人员要第一时间到所在镇、村(社区)进行登记。镇、村(社区)要第一时间落实医务人员提供体温监测等健康医学随访检查,同时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通告强调,与其有接触人员返家后,暂不要外出,需居家隔离观察。如有发热症状请主动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救治。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可致电当地120急救热线咨询或联系潮安区疾控中心应急电话0768-5811812,有专业人员解答指导。
通告还公布崔某一家外出行程地点,2020年1月25日23时许于庵埠镇阿瑞粿条面;1月27日8时50分至10时13分于潮安区卜蜂莲花超市、一楼法兰蒂香水店、浪漫春天内衣店、巴拉巴拉童装店,19时39分于潮安区卜蜂莲花超市;1月28日18时许于庵埠镇老土鱼粥店,19时许于庵埠镇浩记白粥小炒店;1月29日18时8分于庵埠镇宝树药店(新禧分店)。
通告指出,在上述时间段到过上述地点的人员请自觉做好自我观察;当事人和知道相关人员信息的群众,请主动与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68-5815906),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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