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法院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 调解的“和音”更动听

潮州日报 2019-12-03 09:14

林修佳徐晓曼

2018年以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成立了专门的人民陪审员调解室,105名人民陪审员作为调解员,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需要参与到调解中来。目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结案121件,调解效果明显。

情理并行为民解忧

“我还是不想离婚,两个孩子才在读幼儿园,我不愿意他们这么小就失去爸爸。”吴女士坐在调解室里哽咽着,向蔡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杨晓梅诉说她的忧虑。蔡法官和杨晓梅一边安抚着吴女士的情绪,一边耐心地听她讲述婚姻矛盾发生的始末。原来,吴女士和丈夫沈先生在2011年4月登记结婚,但由于彼此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导致离婚诉讼。杨晓梅结合自身的生活经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吴女士要敢于直面婚姻问题,好好地解决家庭矛盾。蔡法官则从法律角度帮助吴女士分析离婚诉讼的相关事项,释法说理、答疑解惑。经过一番调解,吴女士认识到不幸的婚姻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同意与沈先生离婚。

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各行业,通过发挥自身长期扎根基层、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的优势,能从不同的角度、用最地道的潮州方言与当事人进行设身处地的沟通,与法官协调配合,更易引起当事人的情感共鸣,真正做到情理并行、为民解忧,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多元联动促民和谐

“你今天必须给我还钱,不然我就赖在你们店不走了。”杨先生扯着嗓子与李先生激烈地争吵着。经了解,从5年前开始,李先生向杨先生购买不锈钢板材,但迟迟不付货款,至今已欠杨先生150万余元。经过多次催讨无果,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通过了解案情,决定采用现场调解的方式,借助当地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从情、理、法入手,快速找准矛盾点,让双方换位思考,更好地协商解决问题。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李先生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付还杨先生货款,直至付清。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商事矛盾纠纷越来越多。为此,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格局,在辖区3个人民法庭及1个巡回法庭均建立了“法庭—镇调解委员—村调解委员会”的三级联动调解网络,并依托平台优势,让人民陪审员充当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具有较强调解能力等优势,着力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能力更好履职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05名人民陪审员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整齐列队,面对鲜红的五星红旗庄严宣誓,彰显着他们忠于法律、为民服务的决心。

这105名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年龄、资历、能力等各有差异。为更好地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调解能力,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注重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通过“岗前上课”、“定期培训”、“集中学习”、“观摩实践”、“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让人民陪审员全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不断增强运用法律的专业性,熟悉掌握相关调解技巧,进一步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原本以为人民陪审员,顾名思义就是"陪审",没想到还能亲身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做"主角",心情很激动……”

“我觉得应该采取"隔离法",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调解,以免激化矛盾……”

在人民陪审员的微信工作群里,大家畅所欲言、无所不谈,不时地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心得体会。通过互相讨论、学习交流,有效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调解水平。

近年来,潮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依法规范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队伍实行系统化多元化管理。今年4月份,与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联合制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从选任、培训、保障、参与审判活动的程序到考核均作了细化规定,成为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的行为规范。同时,设置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考核、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电子信息库,搭建“互联网+”工作交流平台,全方位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

“调百家事,解百家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让小纠纷尽早处置,让小问题快速处理,使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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