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凤凰镇茶农捡到穿山甲 交由林业部门放归自然
本报讯(记者陈思凯)昨天上午,潮安区凤凰镇茶农文佳息向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前两天捡到了一只穿山甲,希望记者能帮他联系上相关部门,让穿山甲顺利回归大自然。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茶农文佳息的家中,只见他将捡到的穿山甲临时安置在塑料箱内。该穿山甲体长约60厘米,全身覆盖着灰褐色的鳞片,时而缓慢爬行,时而蜷缩一团。“我在石堆里发现这只穿山甲,一开始还以为是蛇。”文佳息告诉记者,16日下午,他从山里准备回家时,发现石堆里有一只受困的穿山甲,一动不动地蜷缩成一团。他担心其身体已经受伤,便脱下上衣,暂时将穿山甲包裹着抱回家。
“我今年86岁,这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穿山甲。”文佳息的母亲林姨表示,在见到穿山甲时,她立马便想到这是国家保护动物,一定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安置。而在接下来的两天内,“该联系哪个部门,如何暂时安置这一珍贵动物,应该喂它吃点什么食物……”诸多疑问让文佳息一家感到很苦恼,他说:“我们也不敢擅自拿到山里放生,怕它被人发现抓走了。”
为了更好地安置该穿山甲,记者联系了潮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这是一只雌性的中华穿山甲,年龄约8岁。”救护员闫红伟在对穿山甲进行初步检查后认为,该穿山甲身体状况良好,但由于人工很难饲养穿山甲,且其已经在文先生家“暂住”了两天,需要尽快进行放生,让它回归到大自然。
随后,潮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联合潮安区森林警察大队的民警,将该穿山甲送往适合其生长的山林中进行放生。同时,潮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张飞珊提醒,中华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市民若在户外发现了穿山甲,切不可随意处置,应及时拨打市林业局电话0768-2217200,联系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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