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可享受税收优惠 更多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迎来新利好

潮州日报 2019-07-12 08:59

本报记者郑健

通讯员邢慕煌卢芬

“感谢税务部门带来的税收优惠大"礼包",我们又可以多招几名退役士兵进公司了。”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组织的宣传辅导活动中,潮州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余淑钿如是说。

余小姐提到的大“礼包”,指的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有关税收政策,其中,广东省内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的,可以在3年内按每年每人9000元的标准抵减企业应缴的增值税等税费。

据了解,为推动此项政策高效落地,市税务部门主动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建立五部门协作机制,并同步指导县区局参照市级模式进行横向延展,搭建起政策落实立体阵营。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相关重点群体,结合政策关键内容编制《创业就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协同建立相关数据动态更新交换机制。在获取的信息基础上,运用“大数据”开展比对分析,并通过后期校验、去重等操作筛选出可能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并主动上门开展“一对一”的精准辅导。截至目前,全市共筛选出可能符合优惠享受条件纳税人735户,100%实现宣传全覆盖,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税收红利加速释放,为企业带来了福利。作为一家综合型服务企业,潮州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员工需求以劳动力为主,踏实能干的退役士兵成为企业招工的首选。余小姐告诉记者,公司5月份所属期应申报缴纳税费约10.98万元,因享受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本月应缴纳的税费款全部减免,“今年我们共招了27名退役士兵,预计全年能享受扣减额度达24.3万元,有了这项税收优惠,企业经营资金更加充足,我们也更加明确招工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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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优惠让企业从中获益,退役士兵也笑开颜。在宣传辅导活动中,退役士兵小陈跟记者分享了他的就业经历。退伍后他选择了自主就业,刚开始也经历了一段较为迷茫的时期,今年税收政策优惠的出台提供了一个新契机。“今年我身边也有不少战友实现了自主就业,我要向更多战友宣传这项税收优惠政策,让他们也更有底气和信心。”小陈欣喜地说道。

“为便利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纳税人享受此项政策采用"申报即享受"的方式,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相关重点群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即能享受优惠,同时实行资料留存备查管理。”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会探索推出更多便利举措,并加大宣传辅导的力度,引导企业和退役士兵及相关群体主动申报享受政策红利,确保国家扶持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市税务部门提醒,本地企业如有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相关重点群体,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依法申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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