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法院公开宣判5宗毒品犯罪案件

潮州日报 2019-07-04 09:58

本报讯(记者刘银璇通讯员林修佳)为提高全社会对毒品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营造打击涉毒品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日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辖区各基层法院分别召开涉毒刑事案件宣判大会,共对5宗案件5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被告人张某海为贩毒牟利,多次提供毒资,并指使同案人林某生(另案处理)到揭阳市惠来县向同案人方某溪(另案处理)购买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并运回饶平县,同时又多次通过被告人张某伟将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贩卖给吸毒人员张某芝、林某汶等人(均另案处理)。张某海贩卖、运输毒品共计海洛因658.6克、甲基苯丙胺1340克;张某伟贩卖毒品共计海洛因7克、甲基苯丙胺440克。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张某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伟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共审结一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刑事案件35件,判处被告人44名,依法严惩了毒品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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