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检察院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潮州日报 2019-07-03 09:38

本报讯(记者陈晓珊通讯员金钟如)近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在表彰大会上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据了解,此次表彰活动是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共同组织,大会共表彰了全国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其中,全省共有4个单位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潮安区人民检察院为其中之一,这也是广东检察系统唯一获奖单位。

近年来,潮安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重保障、育文化、促业务”的工作思路,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工作,全力打造潮安检察品牌,唱响潮安检察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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