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到潮州市督查河湖“清四乱”“五清”工作 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本报讯(记者梁佳涛)日前,由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杨昌永带领的第六督查组到潮州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督查组先后前往随机抽取的枫溪区枫江综合整治二期旧西溪湖厦段、潮安区庵埠大鉴及内关河、饶平县浮山镇和浮滨镇、湘桥区龙空段等地检查,并详细查阅市、县(区)相关资料。
督查组充分肯定潮州市“清四乱”“五清”工作,认为潮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工作制度机制较为完善,专项行动能按照计划全力推动,宣传引导和各项保障到位、力度较大。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针对存在问题,督查组要求潮州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问责机制,积极探索河湖管护新模式,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管,维护河湖健康的良好氛围。
副市长胡鹏参加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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